国税撤销确认申报需根据申报状态和错误类型选择不同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上申报系统撤销(适用于无扣税/无应纳税额的情况)
1. 登录国税局官网或征管系统,进入申报模块;
2. 在撤销申报功能中选择需撤销的报表;
3. 确认操作后即可修改原表并重新申报。
二、线下窗口撤销(适用于申报数据错误或已扣税的情况)
1. 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税务专管员,提交书面撤销申请(需加盖公章);
2. 持收回执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撤销手续;
3. 撤销成功后重新填写正确申报表并申报。
三、注意事项
申报当月已扣款或跨期申报无法直接撤销,需先处理税务事项;
若通过第三方平台申报,需联系平台服务商协助作废错误申报;
建议优先通过电话咨询专管员,避免操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