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考档案的存放方式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具体如下:
一、主要存放方式
工作单位存放 若已就业且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如国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可将自考档案与个人档案合并后存入单位。
户籍地人才市场/人社局
无工作单位或单位无管理权限者,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社会保障局申请个人委托存档。
学校档案馆(仅限在校期间)
若仍在接受自考教育,可联系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暂存档案,但毕业后需及时转移。
二、档案处理要点
合并存放要求
自考档案需与全日制统招学历档案合并密封,确保法律效力和完整性。
禁止自行保管
档案属于人事档案,不可自行存放,否则可能影响后续职称评定、考证等。
激活与转递服务
若档案未密封或需跨机构转递,可委托专业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激活和转递。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报考限制: 申请研究生时,高校会统一调档,考生不得自行持有自考档案。 择业期政策
建议优先联系学校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确认具体流程,确保档案安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