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顺序需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相关财务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利润分配顺序
弥补亏损 若公司存在累计亏损,需优先用当年利润弥补,直至亏损弥补完毕。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时,仍需继续用税后利润弥补。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经股东会决议,按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股东会决定。
支付股利
完成上述步骤后,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上述顺序,确保分配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三、会计处理要点
弥补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本年利润 提取公积金
支付股利: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实际支付时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