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字的造字法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其中前四种为造字方法,后两种为用字方法:
象形法 通过具体图画表现事物特征,如“山”“水”“日”“月”等。后期发展出抽象概念的象形,如“大”(人形)。
指事法
在象形基础上添加指示符号,分为单纯符号(如“本”加一横表示根部)和附合符号(如“木”加一横表示树梢)。
会意法
将两个或多个字组合表达新义,如“休”(人+木,休息),“从”(两人相随,跟随)。
形声法
由形旁(表意)和声旁(表音)组成,如“樱”(木+婴,树木+发音),“齿”(止+齿,发音相近)。
转注法
用字音同或相近的字代替本字,如“来”和“莱”(古音同)。
假借法
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代替本义字,如“借”借代“借出”。
说明:
六书之首为象形法,后四种(指事、会意、形声)均基于象形发展而来。转注和假借虽属六书,但属于用字方法而非造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