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简字被废止的主要原因如下:
简化过度导致结构混乱
二简字在简化过程中过于草率,部分字形破坏了汉字的象形、形声、会意等传统结构特点。例如“茐”“笈”“氿”等字,简化后字形与原字关联性弱,甚至出现“一简对多繁”现象(如“丑”和“醜”),导致书写和认读困难。
失去汉字文化精髓
二简字过度追求笔画简化,削弱了汉字的表意功能。例如“彐(雪)”“桜(樱)”等字,简化后字形失去文化内涵,且部分字形与日文高度相似,被认为“割裂了汉字艺术美感与历史传承”。
推行缺乏系统性与科学性
二简字方案由非专业学者主导,缺乏系统化设计。简化标准随意,导致“同音不同义”字混用(如“力”“例”“利”等),增加学习成本,且未考虑汉字使用习惯与审美需求。
适应技术需求失败
二简字最初是为计算机输入做准备,但实际探索中发现拼音文字无法有效解决汉字同音词问题。此外,简化后的字形在屏幕显示时易混淆,最终被放弃。
综上,二简字因结构混乱、文化流失、推行缺陷及技术适配失败,于1986年被正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