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造变更的办理手续,综合相关规范和流程要求,具体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
发包人需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管理通知,说明变更原因、图纸调整内容及工程量、造价的增减。
承包人执行变更
承包人需按变更通知执行设计调整,若涉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材料更换,需经工程师同意并报原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合同价款调整
承包人应在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交工程价款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金额。若逾期未报告,则视为变更不涉及价款调整。
二、其他类型变更(如企业资质、注册信息等)
企业资质变更
需提交新资质证书、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换发新证。
注册信息变更
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通用流程步骤
提出变更申请
由施工单位或业主填写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原因、图纸、工程量及造价等内容。
审核与审批
- 监理公司审核变更必要性和可行性;
-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专业审核;
- 通过审批后,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变更审批意见。
下发变更通知
监理公司根据审批结果下发工程变更通知令,明确变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执行与备案
承包人按通知执行变更,相关文件需存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
变更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超规模或重大变更需报原规划部门审批;
合同条款应明确变更流程及价款调整机制,避免纠纷;
办理变更时需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否则可能影响审批进度。
以上流程综合了建筑行业通用规范及地方性要求,具体操作中需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