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认识的目标,综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数学教育的相关理论,主要目标可归纳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初步感知生活中数学的有用和有趣(3-4岁)
感知数学的实用性
通过观察和操作,发现生活中存在数学现象(如数量对比、形状规律等),并体验数学在解决问题中的作用。
基础量感培养
能感知和区分物体的粗细、厚薄、轻重等特征,并用语言描述其差异。
二、感知和理解数、量及数量关系(3-6岁)
数的感知与运算
- 掌握10以内数的认读、书写及简单加减法;
- 通过一一对应方法比较物体数量,理解数的顺序和位置关系;
- 认识千以内的数,理解数的组成(如234=200+30+4)。
量的感知与测量
- 感知长度、容量等基本量的概念,使用简单工具(如尺子、量杯)进行测量;
- 通过实际操作理解数量关系(如分物、组合)。
初步建立空间概念
- 认识常见的几何图形(如正方形、三角形),感知其特征;
- 通过拼摆、分类等活动,建立初步的空间想象能力。
三、初步应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5-6岁)
规律探索与创造
发现物体排列的规律(如交替、重复),并尝试创造新的规律;
通过分类、排序等活动,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数学思维培养
在生活中运用数学方法(如估算、比较)解决问题,体验数学的趣味性;
通过操作实验,理解数量变化与结果的关系。
补充说明
数学教育应注重过程性体验,通过游戏、操作等活动激发兴趣,避免过早强调计算技能。每个阶段目标相互关联,为后续数学学习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