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描述,3位客人最初支付了30元,老板退还5元后,实际收取25元。伙计贪心退回了3元,自己私吞2元。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逻辑分析:
实际支付金额 每位客人实际支付了 $frac{25 + 2}{3} = 9$ 元,三人共支付 $9 times 3 = 27$ 元。
金额分配
- 老板收取25元
- 伙计私吞2元
- 总计 $25 + 2 = 27$ 元。
初始支付与退款关系
- 初始支付30元
- 退款3元(每人1元)
- 实际花费 $30 - 3 = 27$ 元。
题目中的“27元 + 伙计2元 = 29元”是错误的逻辑,因为伙计的2元已经包含在客人支付的27元中,不应重复计算。
正确答案:
每人实际支付9元,共支付27元,其中25元归老板,2元被伙计私吞。退款后,客人实际花费27元,无需再额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