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成为澳门药剂师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完成相应程序:
一、执业药师资格要求
学历与工作年限
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并满足工作年限要求:
- 中专学历:7年相关工作经验
- 大专学历:5年相关工作经验
- 本科学历:3年相关工作经验
- 硕士及以上:1年相关工作经验。
免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
- 中专学历且连续工作满20年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连续工作满15年。
二、注册与执业流程
备案证明申请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的澳门药剂师需通过线上系统完成岗前培训、考核及备案申请。例如,澳门药剂师陈子俊通过合作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完成全部流程后,即可上岗。
跨境执业许可
澳门药剂师可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无需参加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但需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港澳居民执业注册
若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需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港澳地区执业执照等材料办理注册。
持续教育与职称
需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并保持执业资格,部分高级职称可享受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优惠。
四、补充说明
澳门药剂师在合作区执业后,可凭借备案证明为粤澳居民提供药学服务,进一步推动粤澳医药行业融合。
以上流程及要求综合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策规定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特殊安排,为澳门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便捷的跨境执业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