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天数的计算需根据具体规则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 包含起止两天的计算方法(两头算)
公式:出差天数 = 结束日期 - 开始日期 + 1
示例:5月4日出发,5月27日返回,出差天数为27 - 4 + 1 = 24天。
二、 不包含结束日期的下一天的计算方法(算头不算尾)
公式:出差天数 = 结束日期 - 开始日期
示例:5月4日出发,5月27日返回,出差天数为27 - 4 = 23天。
注意事项
1. 跨月计算时需分段统计各月天数并相加。2. 若问题明确要求包含结束当天,则采用“两头算”方法;否则按“算头不算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