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主要使用繁体汉字,具体特点如下:
官方与民间字体差异
民国时期官方文书、碑刻等仍沿用篆体或隶书(如馆阁体),但民间文书、报刊等普遍使用繁体字,与现代香港、澳门的繁体字风格相近。
字体多样性
当时汉字书写未形成统一标准,受传统书法、印刷字体及西方书写风格影响,存在楷书、行书等多种字体形式,且美术字应用广泛。
简化字的使用情况
民国初期部分字(如“窑”“朝”)已被简化,但整体繁体字体系未全面推行。简化字正式推广始于1956年大陆。
历史见证
古董文物(如铜簸箕)上的“国”字仍为繁体,证明当时未全面推行简化字。
综上,民国时期的汉字以繁体为主,兼具传统与多样性特征,简化字改革始于建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