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单招的一、二志愿均实行 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志愿填报规则
志愿数量与院校选择
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中最多选择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 若选择调剂,需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试类别限制
考生不得跨考试类填报志愿,跨类填报的志愿无效。
志愿顺序与录取原则
-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即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志愿顺序录取。
- 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二志愿(征集志愿),二志愿仅限一志愿未招满的院校及新增计划的院校。
二、一志愿与二志愿的区别
一志愿
- 是考生首次填报的志愿,可勾选是否调剂。
- 录取时优先考虑分数和志愿顺序。
二志愿(征集志愿)
- 仅限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填报。
- 可填报院校及专业数量有限,且通常比一志愿选择范围小。
- 部分院校在二志愿新增招生计划。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免试生需在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后不可再填报二志愿。
若一志愿未录取且未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可参加6月份的高考。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河北单招的官方政策,考生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志愿顺序及院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