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政策,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单独考试招生
- 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放,社会人员需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
- 考生需通过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专业技能)。
综合评价招生
- 仅限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需结合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原则
- 单独考试:以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成绩为顺序录取,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
- 综合评价:以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依据,成绩相同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科目数量。
免试条件
- 在校期间获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 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在职在岗人员。
三、政策优势
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直接获得录取资格。
学费与资助
- 学费、住宿费按省级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升学保障
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享受与普通高校新生同等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
具体专业报考要求需以招生章程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近年官方文件及招生简章内容,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招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