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就业登记的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对象
城镇职工 :在原就业地办理失业登记后,若到新单位就业,需办理转移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
需符合年龄、劳动能力等条件,并通过村就业服务站或乡镇社保所申请。
二、办理材料
(一)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由新单位出具。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
部分流程中需填写。
(二)其他可能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
村级组织证明:部分流程需村就业服务站开具。
职业技能证书:如《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证:享受该待遇者需额外提交。
三、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
整理身份证、劳动合同、申请表等材料。
提交申请
- 单位就业: 向新单位所在地社保所提交材料。 - 个人就业
审核确认:
社保所审核材料并录入系统。
领取证件:
审核通过后,领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
社保转移:
持材料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四、办理时限
一般需20个工作日完成。
部分流程可现场办理,部分需邮寄材料。
五、注意事项
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不同地区具体材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所。
以上流程和材料以北京市为例,其他地区可参考类似流程,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