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创业就业合同的签订,需注意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签订三方协议(针对毕业生)
领取协议
毕业生需到所在学院就业办领取编号统一的就业协议书。
填写信息
- 毕业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号、专业、联系方式等),并与毕业证书保持一致。
- 用人单位需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档案接收单位信息。
协商条款
- 明确工作内容、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福利等核心条款。
- 双方可协商附加条款,未提及的条款用斜线标注。
签字盖章
- 用人单位代表与毕业生签字并加盖公章,部分单位需上级主管单位签字。
- 学校就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加盖就业专用章并录入系统。
二、注意事项
主体资格审核
- 确认用人单位具有独立人事权,无独立人事权的单位需报上级部门签字。
- 检查营业执照、招聘公告等材料真实性。
档案与户口
- 明确档案接收单位及迁移流程,确保档案及时转移。
- 三方协议可约定户口迁移条款,需与身份证、档案信息一致。
法律合规
- 协议内容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 签订前建议法务部门或律师审查协议条款。
三、后续步骤
签订劳动合同
- 就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进入劳动合同签订阶段,需明确工资、社保等具体条款。
留存档案
- 三方协议一式三份,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各保存一份,作为权益保障依据。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创业就业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