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后教师调档的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综合整理如下:
一、调档函的开具
新单位调档 首先需由新录用单位(如学校或教育机构)开具《调档函》,明确标注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原档案存放单位拒绝放档,需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诉或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协助处理。
二、档案转出流程
申请调出
携带调档函、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原档案存放单位(如原学校或人才市场)提交调档申请。
档案转移
- 机要邮寄: 通过人才中心机要通道或EMS邮寄档案,需确保档案密封完好。 - 现场转交
三、档案接收与备案
新单位接收 将档案提交至新单位人事科,办理档案入库手续。若逾期未提交,档案可能变为“死档”。
材料备案
新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调入申请表》《调档函》等材料报送给当地教体局或人社局备案。
四、工资与社保转移
工资关系转移
携带调出地《工资介绍信》《工资审批表》到新单位人社局备案,办理工资账户迁移手续。
社保接续
新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为教师办理社保参保登记,确保待遇连续性。
注意事项
档案完整性: 调转前需与原单位核对档案材料,避免遗漏或重复。 时间节点
特殊情况:若档案存在破损、丢失等问题,需先通过第三方机构修复或补办。
通过以上步骤,教师可顺利完成档案调转,确保人事关系与档案的同步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