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购房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购房需满足社保缴纳和落户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一、社保缴纳要求
缴纳时长 - 需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中间无断缴记录。
- 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需在购房当月或前一个月往前推12个月连续缴纳。
社保类型
- 个人社保累计不超过6个月,但需满足“连续缴纳满2年”的条件,中间可允许6个月内断缴。
- 个体工商户需营业执照+个人社保连续缴纳2年。
二、落户要求
本地户籍: 需在成都落户满1年(含)。 非本地户籍
三、其他购房条件
区域限制 - 购房资格与社保注册地一致,需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或社保缴纳地购房。
- 高新区南部园区等特定区域需额外满足本地户籍或24个月连续社保。
家庭限制
- 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且本地无房,未婚人士需提供1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
四、注意事项
社保断缴处理: 若中间断缴超过6个月,需连续缴纳满12个月才能恢复购房资格。 购房资格认定
区域发展建议:优先选择一圈层(五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核心区域,二圈层(如龙泉驿、双流)适合预算有限者。
五、补充说明
公积金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社保满12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需满足其他贷款条件。
政策调整:购房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通过以上条件综合判断,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社保积累和合理规划满足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