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派遣调档函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常规就业情况
填写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填写派遣单位的全称(如公司全称或独立人事接收单位)
- 单位地址:需与单位名称一致
- 单位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可选)
调档原因说明 - 明确标注“工作需要”或“单位调整”等字样
- 可补充调档时间要求(如“自收到调档函起30个工作日内”)
档案内容要求
- 列明需转移的档案文件(如人事档案、成绩单、奖惩材料等)
- 说明是否需要额外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
二、特殊情况处理
派遣单位无法直接接收
- 若派遣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需填写上级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
- 通过机要通信无法投递时,需持续填写上级单位信息直至可投递
毕业生未就业
- 档案可存放在学校或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
- 需在调档函中注明“待就业,档案暂存”
师范类毕业生
- 可填写学校所在教育局或人才服务中心
三、格式规范
标题: 居中写“调档函” 正文结构
发送单位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收送单位信息(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地址)
毕业生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调档原因、时间要求、文件清单及签名盖章
附件:需附上《调档协议》或接收单位接收函
四、注意事项
1. 信息准确性 :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等需与档案材料一致
2. 法律责任 :档案涉及个人隐私,需遵守《档案法》相关规定
3. 变更管理 :调档后若单位变更,需及时更新调档函
建议填写前与接收单位确认具体要求,特殊档案类型(如党政军档案)需额外标注派遣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