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违约条款的撰写需遵循合法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双方权益保护需求。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违约定义与情形
毕业生违约:
擅自离职、违反工作职责/时间/地点等条款。
用人单位违约:
未按约定提供岗位、支付费用等。
二、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金计算 - 按原协议约定金额执行,或根据违约情节(如提前离职天数、造成损失大小)协商确定。
- 涉及经济补偿时,仲裁裁决为终局性,但特定金额(如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可提起诉讼。
赔偿范围
- 毕业生需赔偿用人单位直接损失(如招聘费、培训费)及间接损失(如业务中断损失)。
- 用人单位需赔偿毕业生因违约产生的合理费用。
三、处理程序与争议解决
处理流程
- 用人单位书面通知违约方,说明事实及处理意见。
-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协议,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
争议解决方式
- 优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约定
信用记录
- 违约方需承担信用记录责任,可能影响未来就业或合作。
新协议限制
- 毕业生违约后签订新协议需告知原单位并取得谅解。
注意事项:
条款需符合《劳动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建议由专业法律机构审核协议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