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流程,暂缓就业期间 不能直接办理出国签证。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暂缓就业与出国签证的关系
暂缓就业期间:
毕业生需与高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此时仍需完成学业或等待就业安排。
签证办理要求:
出国签证通常要求申请人处于 就业状态(如劳动合同)或完成学业。暂缓就业状态不符合签证申请的基本条件。
二、暂缓就业期间的相关手续
签订协议与档案转移 - 学生需向高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 高校会将学生档案转移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暂缓期内档案不会打回生源地。
取消暂缓就业
- 若在暂缓期内找到接收单位,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并申请《报到证》。
- 若选择将户口档案放入人才市场,需由人才市场出具接收函。
逾期处理
- 暂缓期届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会将户口档案打回生源地人事局。
三、建议流程总结
保留学籍/工读: 暂缓就业期间需保留学籍或工读资格,以便后续就业或升学。 暂缓期通常为2年,需在此期间完成就业或升学手续。 建议尽早联系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或高校就业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时间要求。关注时间节点:
提前咨询:
四、注意事项
禁止提前解除暂缓:未完成规定手续前,不得擅自解除暂缓就业状态。
影响后续流程:暂缓就业期间无法办理结婚、购房等手续,需待正式就业或升学后办理。
综上,暂缓就业期间需完成学业或就业手续后,再根据新状态申请出国签证。建议提前规划时间,避免影响整体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