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志愿填报规则主要涉及志愿填报方式、录取原则及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志愿填报方式
分批次填报
文山高考志愿分为 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及五年制高职志愿,需分别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填报。
志愿数量限制
考生填报志愿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3所学校,且 只能录取其中一所。
填报时间与确认
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需 本人网上填报并到毕业学校现场签字确认,未确认的志愿无效。
二、录取原则
平行志愿规则
采用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系统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检索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录取。
分数相同处理
若考生分数相同,则按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化学、物理、信息技术等科目成绩逐项比较排序。
批次独立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才进行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各批次之间实行 顺序录取。
三、注意事项
志愿梯度设置
需合理规划志愿顺序,建议采用 "学校 > 城市 > 专业"的梯度填报策略,避免出现志愿滑档。
合规性要求
填报的学校必须符合考生所在县(市、区)的招生范围,且志愿后不可更改或撤销。
信息核对
填报前需仔细核对分数、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确保信息准确。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考生同时填报高中和中职志愿,需分别登录两个系统操作;
若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录取。
以上规则综合了云南省统一政策及文山州本地要求,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