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中用人单位意见的填写,需根据单位性质和协议要求规范书写。以下是综合整理的填写指南:
一、基本填写要求
核心表述 单位意见栏应明确标注“同意接收”或“同意录用”等字样,直接表明录用意向。
盖章要求
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日期,确保法律效力。
二、补充说明与注意事项
协议条款补充
可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约定”栏补充具体条款,如:
- 试用期期限及考核标准
- 培训与发展机会
- 劳动报酬计算方式。
特殊情形处理
- 档案管理: 若单位已明确档案接收部门(如人才中心),需加盖该部门公章;
- 未明确说明:部分单位可能不填写文字内容,但需盖章表示接收。
法律条款引用 协议中应包含《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如:
- 用人单位不得以成绩、性别等非法定理由拒绝录用;
- 双方权利义务应与劳动合同保持一致。
三、示例参考
完整用人单位意见栏填写样例:
单位名称:
[单位全称]
日期:[填写日期]
意见:同意接收
补充说明:
该生在实习期间表现积极,已通过岗前培训,符合岗位要求;
协议履行期间,单位将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四、注意事项
避免模糊表述:如“表现良好”等笼统描述,建议具体量化考核标准;
保留协商空间:可在协议中约定三方共同关注的权益保障条款。
通过规范填写,既能保障毕业生权益,也能明确单位责任,建议签订前仔细审核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