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入境政策,受养人申请就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完成相应流程:
一、申请条件
基本资格
受养人需为配偶、18岁以下未婚子女或60岁以上父母,且与保证人(香港居民)存在合法关系。
保证人要求
保证人需为获准来港就业/就读的香港居民,例如专业人士、企业家或本地院校学生。
其他限制
- 受养人无犯罪记录;
- 保证人有能力提供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居所。
二、申请流程
提交材料
- 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
- 受养人与保证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
- 保证人工作/学习证明。
审批与居留
- 审核通过后,受养人获得与保证人相同的逗留期限(通常为7年);
- 在港期间可工作、就读或生活。
三、就业与永居
工作权限
受养人持有效签证即可在香港合法就业,无需额外申请。
永居申请
在港居住满7年后,可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与主申请人条件一致。
四、注意事项
受养人可保留内地户口至子女完成学业或回乡证办理前;
若受养人为在读学生,需学业完成后转签才能工作。
建议通过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或专业机构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