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未就业的认定需同时满足学历、就业状态、社保缴纳及时间限制等条件,具体如下:
学历要求 必须是全日制统招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生,排除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等非全日制形式。
就业状态与社保缴纳
- 未就业: 毕业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存在雇佣关系,且未在社保系统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 社保例外
时间限制(择业期) 通常为毕业之日起的两年内,此期间未就业或自主创业均符合条件。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即使辞职也不再属于择业期内未就业。
档案与协议处理
- 档案保留: 择业期内可要求学校保留人事档案,超过期限需办理转出。 - 暂缓就业
注意事项:不同地区或统计目的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人社部门或学校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