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档案存放地址的填写需根据就业状态确定,具体如下:
一、就业单位接收档案
填写单位全称
若工作单位具备档案接收权限(如国企、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直接填写单位全称及地址。
转回原籍或人才中心
若单位不接收档案,需在档案接收栏选择“转回原籍”或“转往人才中心”,并填写对应地址。
二、特殊情况处理
个人存档
若选择个人存档,需填写托管机构名称及地址(如当地人才市场)。
进厂就业
进厂时若单位未明确接收地址,可填写户籍地或厂区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地址。
注意事项
填写前需确认档案是否已转出学校或原籍,避免重复或错误。
三方协议中需明确标注档案接收单位及地址,建议打印留存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