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丢失后的补办流程如下:
一、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补办
登报声明作废
在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遗失声明,需注明姓名、专业、就业协议编号及声明日期。
提交申请材料
携带登报报纸原件及系主任签署的书面意见,前往学校招生就业办或创业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补发协议
学校审核通过后,会补发一份注明“原件已遗失”的协议,该文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办
若就业协议由用人单位遗失:
单位出具证明
用人单位需书面声明协议遗失,并加盖公章。
学校审核流程
持单位证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可能需提交补办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遗失后应尽快补办,避免影响后续就业流程(如报到、档案转移等)。
材料准备
确保提供的报纸、申请表等材料完整,部分学校可能要求在就业网公示两周无异议。
法律保障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补办。
建议优先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具体流程差异。若涉及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调补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