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助学贷款的管理机制,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相关事宜的机构是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具体职责和流程如下:
一、主要负责部门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该机构是学校内具体负责学生贷款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及与银行对接的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 接收学生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如《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证明材料);
- 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核,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将审核通过的材料转交给合作银行,协助学生办理贷款合同签订及发放手续。
学生处/学生联合会(部分高校)
在部分高校中,学生处或学生联合会可能参与贷款申请的咨询、宣传及部分审核工作,但主要职责仍由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承担。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学生需向学校资助中心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学校审核
学校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通知银行;
银行审核
银行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三、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而高校助学贷款由校方机构办理; 担保方式
综上,学生应通过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贷款申请,学校与银行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贷款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