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志愿单位与数量
志愿单位 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每个专业组为一个独立志愿。普通类本科设置45个专业组,艺体类设置20个专业组。
志愿数量
普通类平行志愿组每组设15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含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填报要求
科目匹配
考生所选科目必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特殊类型招生资格
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需在公示合格名单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需取得相关资格且高考成绩达标。
普通类与艺体类限制
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
三、录取原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匹配志愿,档案投档后不再检索其他志愿。
四、其他注意事项
填报时间: 与改革前一致,高考成绩公布后同时填报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 学考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