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捐赠发票的开具方式需根据捐赠主体和用途区分,具体如下:
校内捐赠(教职工及学生) - 统一开具:
教职工捐款统一使用一张票据抵扣个人所得税,学生及校友个人捐款需单独开具。 - 办理地点:需向学校财务处提交登记信息,由学校统一开具“福建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校外捐赠(企业或个人) - 公益组织开具:
若捐赠给依法登记的公益组织(如基金会、社会团体),需向该组织申请发票。 - 流程:通过公益组织官方平台(如腾讯公益、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小程序)提交申请,填写捐赠信息并审核,发票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寄出。 - 税务处理:捐赠发票可用于个人或企业抵扣个人所得税,需妥善保管以备汇算清缴时使用。
注意事项
- 纸质发票领取:部分捐赠金额超过200元可免费获取,低于200元需自行承担邮费。 - 申请时效:建议及时联系捐赠方或公益组织,避免影响抵扣时效。
若需开具免税发票,需向学校财务处或税务部门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