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税费计算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
收入类型与计税方法 - 劳务报酬:
基于非雇佣关系取得(如咨询费、设计费等),单次收入≤4000元减除800元,>4000元减除20%费用。
- 经营所得: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 劳务报酬:适用3%-45%七级累进税率,具体税率表见。
- 经营所得:税率低至1%-35%,由税务机关核定。
专项附加扣除
年度汇算清缴时可申报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申报与缴纳
- 预扣预缴由平台企业代扣(如劳务报酬),经营所得需定期申报。
二、增值税计算
一般纳税人
- 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平台,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小规模纳税人
- 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差额纳税
平台可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社保等后,按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三、注意事项
个税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需年度汇算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避免多缴税款。 社保缴费
政策优惠: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连续12个月收入达120万元的可享受更高税率。
建议灵活就业者注册个体工商户并规范纳税,以降低综合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