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就业证办理规定,具体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办理地点
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区、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非户籍人员:向居住地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
- 2张1寸蓝底近期照片。
就业相关材料
- 单位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暂住证(非户籍人员)。
特殊群体材料
- 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就业证联系函。 - 失业职工:原单位失业保险审批表(或档案材料)。 - 个体经营者:营业执照副本。
三、办理流程
就业登记
- 携带材料至指定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或就业登记。2. 材料审核
- 提交材料后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就业证。3. 旧证处理
- 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可继续使用,无需更换。
四、注意事项
首次办理需同时完成就业登记和就业证申领。- 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前建议电话咨询具体机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