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一、档案管理
档案保留 若未落实就业单位,可申请将户口、档案保留两年或转入原户籍地,或转递至就业单位/户籍地公共就业机构。
灵活就业
- 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机构保管;
- 非公单位就业则转递至就业地机构。
二、求职保障
实名登记
在求职地公共就业机构办理实名制求职登记,可获一次性300元求职补贴(按季度拨付);
- 登记时需提交身份证、学籍证明等材料。
就业见习
回到原籍可联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享受岗位培训补贴。
三、社保补贴
企业招用补贴
-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并缴纳社保(含个缴部分)的,按实际缴费额给予补贴,最长1年;
- 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灵活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保的,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期限最长2年。
四、创业支持
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且运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部门确定);
- 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创业贷款
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以下可免反担保,财政贴息。
五、其他服务
职业规划: 高校可提供“一生一策”就业帮扶计划,包括技术指导、岗位推荐等; 信息对接
建议优先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当地人社部门了解最新政策,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就业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