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资标准的计算主要依据劳动法规定和单位实际操作,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基本工资计算方式
计时工资:
按日/月标准工资扣除缺勤天数计算(减法)或按出勤天数直接计算(加法)。例如:月工资840元,出勤15天,日工资=840÷20.92=40.15元,应得工资=40.15×15=602.25元。
计件工资:
根据产量或工时定额计算,需区分料废品与工废品。例如:甲产品计件单价1元/件,乙产品1.5元/件,工人生产甲500件、乙400件,则工资=500×1+400×1.5=1100元。
二、加班工资计算
工作日加班:1.5倍工资
双休日加班:2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
计算基数为月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
三、特殊情况下工资调整
病假/工伤:
医疗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超过1年按原工资80%-100%支付。
试用期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四、最低工资标准
通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计算公式为:月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个人社保+平均工资等)÷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