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就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具体分为挂失、材料准备、办理补证三个步骤:
一、挂失处理
登报声明作废 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办理就业证的区报社刊登报纸声明就业证作废,公示期建议7天。
二、材料准备
需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其他材料:若为首次就业,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补证
前往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区劳动局/社保站办理。
提交申请
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工作人员会核对信息并重新打证。
特殊情况处理
若就业证需加盖钢印(如市内办理),需额外携带材料至市职介中心办理。
四、注意事项
补办期间可能影响失业保险金申领或就业备案,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若就业证涉及单位用工备案,需同步通知用人单位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