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局档案的处理,根据具体需求可分为查询和转移两类,以下是详细流程说明:
一、档案查询方式
委托查询 - 通过电话委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查询并复印所需材料,次周到指定窗口凭身份证领取。
- 若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签名的查询委托书。
现场预约查询
- 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提前电话预约查阅时间,到指定地点(如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轨道大厦)现场办理。
电话咨询
拨打当地人社局服务热线(如金华市0579-82366887)咨询档案状态或转移流程。
二、档案转移至就业局流程
材料准备
- 基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部分地区需)。
- 补充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养老保险手册、新单位接收函等。
获取调档函
- 原单位需开具《调档函》或《商调函》,并注明接收单位及档案内容。
转出手续
- 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档案运输与存档
- 档案通过机要交通邮寄至就业局,需签订《档案转递协议》。
- 到达后,就业局将进行档案审核、密封包装,并办理存档手续。
三、注意事项
档案状态检查
- 若档案存在“死档”(如超过2年未流动、密封条破损等),需先联系原单位或档案机构处理。
信息更新
- 档案转移后,需及时在就业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登记,确保社保连续性。
机密性要求
- 档案传输需通过机要渠道,避免个人自携或邮寄。
四、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查询: 单位可直接到就业局提交材料办理。 跨地区转移
以上流程综合了金华市、湛江市等地的人社局操作规范,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