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组织关系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要点:
一、学校团委的主管关系
双重领导体制 学校团委由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双重领导,具体归属取决于学校类型:
- 高校团委通常归学校党委或党支部管理,属于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的一部分;
- 非高校团组织(如企业、社区等)则直接受上级团委领导。
日常管理职责
学校团委负责本校团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团组织关系的建立、转接和管理。
二、团组织关系的转移规则
学生团员
- 入学时: 由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团组织并转入团关系; - 就业后
- 未就业:可转至户籍地、生源地或父母居住地乡镇街道的团组织。
毕业生团员 - 未就业时:个人可主动将团关系转至人才交流中心、原籍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
- 就业后:由就业单位团组织接收并转接。
三、查询团组织关系的方式
学校查询:
向学校团委或学生工作部门咨询;
户籍/居住地查询:联系户籍地或父母居住地乡镇街道的团组织。
总结
学校团委是团组织关系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但需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团组织关系的转移需根据就业、学习等状态,遵循“学校-单位-基层组织”的流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