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后的就业证明开具,需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明确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注意法律风险:
一、必备内容
基本信息
包括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曾任职部门及岗位。
劳动合同条款
明确劳动合同期限、解除/终止日期、工作年限及工种。
工作表现说明
简要说明在职期间表现(如"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及离职原因(自愿/非自愿)。
二、禁止写入的内容
负面评价
严禁在证明中加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等负面评价,否则可能影响劳动者后续就业。
竞业限制条款
若存在竞业限制协议,需明确限制范围、期限及违约金条款,但不得以"遵从择业自由"为由拒绝履行。
三、注意事项
法律风险防范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求职的重要材料,不当表述可能导致新单位拒绝录用。建议与HR沟通确认模板内容。
后续手续关联
该证明与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等权益密切相关,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模板参考
以下是离职证明模板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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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曾于[入职日期]至[离职日期]在本公司[部门][岗位]任职,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现于[离职日期]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属[自愿/非自愿]离职性质。该员工在本公司共工作[工作年限]年[工作月数]月,期间表现[工作表现说明]。
因[离职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相关手续已办妥[或未交接完毕]。若存在保密/竞业限制协议,需遵守相关约定。
```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容,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