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接收函的撰写需要根据具体单位的要求和毕业生就业状态进行调整,以下是综合多个模板后的规范格式及注意事项:
一、接收函基本结构
标题 明确标注“暂缓就业毕业生接收函”。
开头
- 单位信息: 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或地方单位名称; - 接收决定
二、核心内容
毕业生信息 - 学校名称:
全称及校徽(可选);
- 专业与年级:具体专业及毕业年级;
- 姓名与身份证号:需与档案信息一致。
接收条件
明确暂缓就业原因(如定向培养、未取得学历证书等),并注明不符合接收条件情形(如国家计划内派遣生、未获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三、办理手续说明
所需材料
- 报到证(需注明“暂缓就业”标识);
- 户口迁移证或迁出证明;
- 档案转寄地址(如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具体地址)。
办理流程
- 毕业生凭上述材料到指定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 完成户口迁移、档案转寄及党组织关系转移。
四、注意事项
有效期
暂缓就业协议需明确有效期(如2年),到期后需办理就业手续。
单位责任
协助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提供职业指导服务,但无需直接分配工作。
特殊情况处理
- 定向委培生需提供委培协议;
- 省外院校毕业生需注意党组织关系转接时效。
五、示例模板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2025年2月6日
关于暂缓就业毕业生接收的函
接收单位(如某公司)
2022年8月1日
关于接收外语外贸系学生的协议
以上内容综合自政府机构及企业发布的接收函模板,实际使用时需根据具体政策调整。建议毕业生提前与接收单位确认接收条件及后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