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证作废后,需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一、补办材料准备
必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复印件(部分地区需)
- 失业申请表(需注明丢失时间、地点、原因)
- 近期彩色二寸照片2张(1张用于打证,1张用于补证申请表)
- 居委会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遗失需提供)
特殊情况说明
- 若在居住地办理,需提前联系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居住登记状态;
- 在职人员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需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完成失业登记。
二、补办流程步骤
确认身份信息
- 携带身份证到社区或就业局,通过系统查询原证编号、发证机构、有效期等信息。
公告作废
- 按要求到指定报社刊登《就业失业登记证》作废声明,需公示7天。
提交申请
- 填写补办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证明材料至就业局。
审核与补证
- 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重新制证,一般需5个工作日完成。
三、注意事项
办理时效: 首次补证需在原证失效后提出,若原证过期未续,需先办理续期;
费用:部分地区需缴纳工本费,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领取方式:新证需本人签名确认后领取,部分地区支持邮寄。
四、法律依据
补办流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及《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执行,确保材料齐全、公示规范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