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在高考中可享受以下待遇,具体政策根据军衔、荣誉及服役年限综合确定:
一、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 在统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驻边疆或特殊地区工作满20年军人(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子女;
- 在飞行、舰艇、航天等特殊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军人子女;
- 可获10-20分加分(具体幅度由省级招生机构规定)。
退役军人子女
退出现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二、优先录取政策
烈士子女
在顺序志愿投档中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
符合条件者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部分省份允许降分录取或平行志愿。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军人及军人子女政策。
三、其他优待
教育资源保障: 现役军人子女可优先选择就读优质学校,部分省份提供奖学金或补助金。 报考军队院校
四、注意事项
加分政策存在地区差异,具体分值以省级招生文件为准;
部分政策需经本人申报、部门审核及公示后方能生效。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军人家庭在教育领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