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期间入党的处理方式需根据留学时间、定居状态及回国计划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保留党籍的情况
短期留学或探亲 若因短期请假出国(如探亲、短期学习)或港澳探亲,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需定期(如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
自费留学未定居
自费出国留学者在学成回国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但需暂停缴纳党费。回国后按国内同期收入标准补缴党费。
二、停止党籍的情况
长期留学或定居
若因私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回国,或因私长期定居国外,需向党组织申请停止党籍。停止党籍后,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至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超假回国或长期未归
若留学生超假回国或因私出境超过2年未归,党组织将停止其党籍。
三、回国后的处理
恢复党籍
- 需提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申请书》等材料,经党组织审查合格后恢复组织生活。
- 预备党员可按期转正,但超期未归者取消预备资格。
党费补缴
国内同期有固定收入者按在职职工标准补缴党费,无收入者按学生标准补缴。
四、注意事项
保持联系: 无论留学时间长短,均需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材料准备
政策咨询: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党组织申请延长保留党籍期限。
建议留学党员回国后3个月内主动联系原党组织,避免因逾期未申请恢复组织生活而被视为自行脱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