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保留学籍休学需按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休学申请与证明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 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保留学籍申请书》,说明休学原因(如疾病、家庭变故等)。
附上相关证明
根据休学原因提供证明材料:
- 疾病类:
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发票;
- 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视学校具体要求);
- 特殊原因类:如出国留学需提供护照、签证等。
家长意见
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同意休学的签字(无法邮寄可用传真)。
二、学籍保留与手续办理
成绩认定与离校手续
- 学生需到教务处办理成绩认定,领取成绩单;
- 携带《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离校手续,领取《离校程序单》。
学籍异动处理
- 将材料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完成系统异动处理,学籍保留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三、复学申请与学籍恢复
休学期满申请
休学满1年后,学生需在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
提交复学材料
- 持休学证明、康复证明(如医院诊断书)或复学申请;
-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编入原年级继续学习。
特殊情况处理
- 若休学期间出现重大变故(如长期疾病、家庭变故等),需及时向学校申请续休,经批准后可延长休学期限。
注意事项
休学期限
通常为1-2年,具体由学校规定。特殊原因可申请续休,但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学籍限制
保留学籍期间不得转学,复学后需从原专业或学校继续就读。
医疗费用
休学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规定处理,因病休学的具体报销政策需咨询学校财务部门。
以上流程综合了不同学校的具体要求,建议办理前与所在学校教务处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