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是复旦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一、历史沿革
初创背景
法学院前身为1929年成立的法律系,是复旦大学最早设立的法律学科。
发展历程
- 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
- 2000年11月正式组建为单一学科法学院,成为华东地区及全国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
二、学科建设
学位授权
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0年新增)、硕士点(2011年备案),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学科体系
设有国际法、民商法、法学理论等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含除军事法学外的9个方向)。
三、教学与科研
人才培养
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实践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为中国司法界输送大量高层次人才。
科研实力
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承担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出版多部学术著作,在国际法学、民商法等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四、学术地位
被列为上海市重点学科(2007年);
多个学科组(如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获批博士点;
与多所国际知名高校建立学术交流合作平台。
五、校园环境
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江湾校区,地址为淞沪路2005号;
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包含多个学术研究中心(如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等)。
综上,复旦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领域的标杆机构,兼具历史积淀与现代创新,持续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