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携带药品的允许数量需根据目的地国家规定、药品类型及用途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核心原则
自用与合理数量 以个人实际使用需求为限,通常不超过3个月用量(如澳大利亚、欧盟等)。需提供医生处方或说明书证明药品合理性。
特殊药品严格管控
含致瘾成分(如止咳药、镇静剂、安眠药等)的药品,必须申报并仅携带个人合理剂量,保存原包装并出示处方。
二、具体规定
常见国家限制
- 美国: 允许携带至多90天药品,需特别许可的药品除外。 - 欧盟
多数国家限制液体总量不超过1升,需放入透明密封袋。
中药材与中成药 出境时总值限制为人民币300元(港澳地区150元)。
三、注意事项
主动申报
入境时如实告知海关携带药品信息,配合检查。
避免超量与敏感药品
不携带明显超出个人服用量的药品,禁止携带可提取成瘾成分的药物。
备齐必要文件
包括英文说明书、购药发票、医生处方等,以备查验。
总结:
建议出行前通过目的地使领馆或官方网站查询具体规定,优先遵循“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并主动申报特殊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