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探亲假期的规定,需根据亲属关系和职工类型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探亲假类型与天数
新移民探亲假 出国定居或留学改定居的新移民,其父母每4年可享受1次探亲假,假期为 40天
,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且一般不得续假。
归侨、侨眷职工探亲假
-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 每4年给予1次探亲假,假期为 40天
-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
- 每4年1次:4个月
- 每3年1次:70天
- 每2年1次:45天
- 每年1次:20天。
普通职工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普通职工探亲假分为:
- 探望配偶:每年30天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20天(可2年累计45天)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20天。
二、特殊说明
路程假:
按实际需要给予,包含在总假期内。
路费报销:
婚姻状态不同,报销标准不同。例如,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时,境内段路费超过工资30%的部分由单位负担。
首次探亲:归侨职工回国工作满10年且未出境探亲的,首次可享受半年假期。
三、注意事项
若需改探其他亲属(如配偶的父母或海外同胞),假期天数可能不同,需根据具体政策调整。
若单位未安排补足短假期,职工可向单位申请调休。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涉侨政策,具体执行时需以单位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