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的录取由 招生院校决定,具体流程和监督机制如下:
一、录取主体与原则
录取主体 成人高考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各招生院校在符合报考条件、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及专业。
录取原则
- 分数优先: 所有考生均以统考科目成绩为依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 专业匹配
二、录取流程与监督机制
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通过内部系统完成初步筛选和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
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省教育考试院对院校的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严格遵循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结果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或网络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特殊说明
录取批次: 全国统一分为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三个批次,部分省份可能合并为本科批次或专科批次。 学习方式
四、现场审核不通过原因
若现场审核不通过,可能因以下原因:
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
考试成绩未达到投档分数线;
违反考试纪律或考场规则。
建议考生提前联系报考院校或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具体审核流程及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