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最新规定,天津高考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
一、明确禁止的物品
通讯工具 包括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寻呼机等具有信息传输功能的设备。
辅助工具类
- 异形尺、量角器、涂改液、修正带等修改答案的工具。
- 考试专用文具外包装(如密封袋、透明文件袋)。
其他电子设备
-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U盘等存储设备。
穿戴类
- 手套、手表(非计时功能)、智能手环等可穿戴设备。
二、允许携带的必需品
身份证、考生证、准考证。
考试用文具:2B铅笔(建议备2支)、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
防疫用品:消毒纸巾。
三、特别说明
考场规则: 所有电子设备需提前交给监考老师,考试期间禁止使用任何电子设备。若发现违规,当科成绩将取消。 违规后果
四、其他注意事项
若需携带特殊物品(如医疗用品、紧急药品),需提前向考场报备并获得批准。
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电子设备,包括纸质笔记、复习手册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最新通知及历年考场规则,考生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