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改革始于 2017年,具体实施时间为 2017年9月,从当年入学的学生开始执行。以下是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考试模式与科目设置
"3+3"模式 高中阶段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选考科目组合,考生需从7门中选3门。
外语考试
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种选择,考生可参加一年两考,取成绩较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总分。
二、分值与录取机制
分值调整
- 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分差由3分改为1分;
- 总分750分中,语数外各占150分,选考科目每门150分。
录取分段
由三段制改为两段制,录取依据分为基础分和校本分,录取分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开始实施。
三、其他重要调整
考试时间
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为首批实施对象。
合格性考试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组织,成绩合格方具备报考资格。
四、政策实施进度
2014-2016级: 按原文理分科模式执行; 2017年至今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