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院校更改培养方案需遵循以下流程,具体步骤可能因学校管理要求略有差异:
一、申请准备阶段
组建审批团队 由教学部门专业建设小组充分讨论,由专业主任提出调整意见,系(部)负责人签署。
填写申请表
填写《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需包含课程调整前后的详细信息(如课程编号、名称、学分、考核方式等)及调整原因。
二、审批流程
校内审批
- 系(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 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备案;
- 主管校长审批通过。
教务处最终审核
教务处处长签署意见后,报校分管领导审批。
三、系统操作(部分院校适用)
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填写变更原因、上传调整后的培养方案及审批表,等待教务处审核通过。
四、执行与备案
调整方案实施
完成教学计划调整后,按新方案执行教学活动;
材料归档
将审批通过的申请表、调整后的培养方案等材料存入教学档案。
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部分流程需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及时申请,例如课程重修需在开学后4周内提交申请; 规范填写
特殊流程:涉及专业建设调整的,需同时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方案》等配套文件。
以上流程综合了教学计划调整、教务系统操作及档案管理要求,具体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