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6选3的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一、总分构成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采用卷面分直接相加,每科150分,总分450分。
选考科目
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个科目中任选3个,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最终选考科目总分为300分。
二、等级赋分制规则
等级划分: 通常分为21个档位(具体因地区和年份略有差异),例如前1%赋100分,1%-3%赋97分,依此类推,最后等级可能为40分或更低。- 计算方式
三、最终总分
必考科目总分450分与选考科目总分300分相加,总分为750分。
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的等级划分和赋分规则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当年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 选考科目组合共有20种,考生需根据自身优势选择。